理大暴動案9名被告罪成 其中七人獲刑38至40個月 【字幕】2019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學爆發衝突期間,有大批人士到油尖旺一帶聲援,期間有8男1女被指在佐敦拔萃女書院外參與暴動而被捕。9人2021年12月28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案件押後至今天(1月15日)聽取求情後判刑,結果其中2名被告因犯案時年僅18和17歲被判入教導所,其餘7名被告判監38至40個月。
9名被告依次是陳國威、陳子謙、江鏡棠、陳霆堃、黃適哲、梁嘉星、曾倩儀、鄧錦樂及詹隆享,共被控一項暴動罪,梁嘉星及詹隆享另各再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法官在判刑時表示,2019年修例風波引出的暴亂事件,很多參與者都是年輕人,他們入世未深,但法庭必須堅決打擊此類罔顧法紀,危害執法人員的行為,對之予以迎頭棒喝。 記者 張宏斌 香港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