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外投資領域首部行政法規正式施行香港中通社7月1日電 7月1日起,中國對外投資領域的首部行政法規《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根據《規定》,當中國投資者在境外遭遇投資壁壘或其他經營障礙時,主管部門可以依法開展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採取相應措施。
圖源:中國政府網網站截圖 《規定》明確了多種投資保護制度機制,如加強對外投資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與其他國家(地區)、國際組織等開展執法領域合作與交流,積極商簽多雙邊貿易投資協定等國際經貿協定;依法為境外投資的中國公民、組織及中國籍員工提供領事保護與協助,敦促有關國家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維護其正當權益;鼓勵投資者通過各種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等。
資料圖為深圳鹽田港,大型集裝箱船在港口裝卸貨物。香港中通社圖片 《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公報》顯示,中國當前對外投資已經遍布全球190多個國家和地區,境外企業資產總額超過9萬億美元。(完) 【編輯:彭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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