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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香港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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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5:25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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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網8月10日電 一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八個月和罰款二千元(港元,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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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9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二十三歲抵港内地男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六萬二千四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三十一萬二千元,應課稅值約二十萬六千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完)

【編輯:徐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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