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香港旅客處理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6個月香港新聞網3月9日電 香港海關9日表示,一名入境男旅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
圖示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圖源:香港海關) 海關表示,執法人員於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1歲的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414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86000港元,應課稅值約136000港元。該名抵港男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完) 【編輯:梁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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