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港澳 ->社會

海關總署:實施內地—澳門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互認

分享到:
2023-05-16 17:22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字號:

香港新聞網5月16日電 中國海關總署網站5月16日發佈《關於實施內地—澳門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的公告》。

這是澳門金蓮花廣場上的《盛世蓮花》雕塑。圖源:新華社

全文如下:

2023年2月,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正式簽署了《海關總署和澳門海關關於內地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澳門海關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互認的安排》(以下簡稱《互認安排》),決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互認安排》規定,內地與澳門海關雙方相互認可對方海關的“經認證的經營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簡稱“AEO”),為進口自對方AEO企業的貨物提供通關便利。其中,內地海關認可澳門海關A級認可經濟營運商為互認的AEO企業,澳門海關認可內地海關高級認證企業為互認的AEO企業。

二、內地與澳門雙方海關在進口貨物通關時,相互給予對方AEO企業如下通關便利措施:適用較低的進口貨物查驗率;對需要實貨檢查的貨物給予優先查驗;指定海關聯絡員,負責溝通處理AEO企業在通關中遇到的問題;在進出口貿易中斷並恢復後優先通關。

三、內地AEO企業向澳門出口貨物時,需要將AEO編碼(AEOCN+在內地海關註冊登記和備案的10位企業編碼,例如AEOCN1234567890)告知澳門進口商,由其按照澳門海關規定申報,澳門海關確認內地海關AEO企業身份並給予相關便利措施。

四、內地企業自澳門AEO企業進口貨物時,需要分別在進口報關單“境外發貨人”欄目中的“境外發貨人編碼”一欄和水、空運貨運艙單中的“發貨人AEO編碼”一欄填寫澳門AEO企業編碼。填寫方式為:“地區代碼(MO)+9位數字”,例如“MO123456789”。內地海關確認澳門AEO企業身份並給予相關便利措施。


【編輯:馬華】

視頻

更 多
李家超談香港首個五年規劃:這屬於全港每一位市民 我們一定落實好
中通社訪李家超:首個五年規劃為國際投資者帶來獨特機遇
中通社訪李家超:首個五年規劃下香港如何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結合?
香港首份五年規劃出爐,官員議員最關注哪些內容?
【通講壇】劉暢:香港五年規劃賦予青年發展“確定性”
澳科大師生走進香港村落“修族譜”:讓下一代知道我們從哪裡來
名古屋亞運單車賽9月20日開戰!香港單車隊總教練:目標5塊獎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