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方擬修改規程 學生破壞校譽需紀律聆訊香港新聞網4月27日電 香港大學校校務委員會26日召開會議,討論修改港大規程的方案。方案中,同學將因“破壞大學聲譽”(bring disrepute)的行為接受紀律聆訊。 港大回覆媒體查詢表示,就有關學生行為所新增設的條文乃彌補現時規程的不足,以加強機制有效維護大學聲譽。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在紀律委員會的權力(power of the disciplinary committee )相關規程,指出該會須就校長命令,針對任何學生涉干犯不同罪行,例如在任何法院被裁定觸犯罪行、襲擊或毆打大學任何主管、成員等,而作出調查和作裁斷。
按照程序,修改方案在校委會通過後將交由校董會審理,即新規程或將於12月校董會通過後落實。(完) 【編輯:顏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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