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男子煽惑杯葛區議會選舉被判囚2個月香港中通社1月15日電 香港一名男子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網上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的貼文,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1月15日在香港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
中新社資料圖片 38歲的被告文榮鋒,1月15日承認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表示,本案所涉罪行性質嚴重,惟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判處緩刑。 案情透露,文榮鋒在2023年10月31日,即2023年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網上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完) 【編輯: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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