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入境中介服務實施備案管理 香港中通社9月15日電 據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網站消息,9月14日,國家移民管理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公告,發布《從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務的機構和人員備案管理辦法》(《辦法》),自9月15日起施行。此舉旨在規範從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務的機構和人員備案管理工作。
《辦法》共14條,進一步明確了備案範圍、備案期限以及備案材料等要求,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對本轄區從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務的機構和人員實施備案管理。 《辦法》要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在加強監督管理的同時,應當持續優化工作流程,不斷提升從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務的機構辦理備案的便利化程度。 據了解,國家移民管理局將在政府網站搭建全國統一的備案信息公示平台,及時公布經過備案的從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務的機構和人員信息。(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