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香港男子煽惑選舉投白票被判囚兩個月 香港中通社8月3日電 一名38歲香港男子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於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貼文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被判囚兩個月,緩刑三年。
38歲的林國偉報稱為保安員,3日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稱,同類案件一般需判處監禁式刑罰,但考慮到被告初犯,沒有刑事紀錄,遂判處他緩刑。 案情透露,2025年立法會選舉期間,一個傳媒機構的貼文報道一則新聞,內容有關保安局局長提醒市民,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屬違法行為。被告以其個人社交媒體帳戶回覆該貼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白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