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剴剴案”涉案惡保姆分別被判無期徒刑、18年監禁 香港中通社7月23日電 台灣1歲男童“剴剴”遭保姆劉彩萱、劉若琳姊妹長期凌虐,最後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一、二審依照“凌虐致人於死罪”分別判處劉彩萱和劉若琳無期徒刑、18年徒刑。台灣“最高法院”23日駁回兩人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綜合台媒報道,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天照護“剴剴”,但多次以不聽話為由,對“剴剴”進行虐待,造成他全身42處傷痕、牙齒斷裂、生殖器裂傷。同年12月23日,“剴剴”因長期營養不良、感染肺炎嘔吐,送醫後仍於24日凌晨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法院認為,劉彩萱、劉若琳利用專業保姆身分,對無反抗能力的幼童施以長期、反覆且密集的非人道虐待,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分別判處劉彩萱和劉若琳姊妹無期徒刑、18年徒刑。 由於劉彩萱、劉若琳姊妹目前羈押當中,將直接發監執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