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訪港旅客帶未完稅香煙過關被判囚四周 香港中通社6月8日電 兩名入境香港的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四星期和罰款1000港元。
海關人員6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43歲抵港女旅客時,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檢獲31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3萬港元,應課稅值約1.05萬港元。 另外,海關人員7日在同一管制站截查一名50歲抵港女旅客時,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檢獲21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9000港元,應課稅值約7200港元。 海關提醒市民,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七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