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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航組織新規:乘客最多攜帶兩個充電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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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1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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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通社3月28日電 據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網站消息,當地時間3月27日,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發布關於鋰電池充電寶的新規,規定每名民航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充電寶(行動電源),且不得在飛行途中為充電寶充電。

  國際民航組織在聲明中表示,新規旨在應對新出現的安全風險,將於27日生效。根據新規,機組人員仍可根據飛機操作需求,繼續攜帶並使用充電寶。

  國際民航組織稱,國際民航組織危險品專家組將持續監控危險品帶來的新型風險,並為該組織標準制定機構提供專業意見。

  聲明表示,新規基於專家建議,通過獨立技術評估後已獲得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的36個成員國批准,相關技術細則的補充文件將分發給國際民航組織全部193個成員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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