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06日 星期五 繁 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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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25日指出,考量黃子佼在二審期間坦認持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已與37位被害人全數成立和解,37位被害人亦均同意給予黃子佼緩刑宣告,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刑1年6月,緩刑4年,須義務勞務180小時、接受法治教育3場。可上訴。資料圖為黃子佼。 香港中通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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