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罰蘋果公司18.4億歐元香港中通社3月4日電 當地時間4日,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兼競爭專員維斯塔格在社交媒體上表示,歐盟於當天對蘋果公司處以18.4億歐元(約20億美元)罰款,原因是其在音樂流媒體應用分發市場中濫用主導地位。
蘋果公司標誌。香港中通社資料圖片 歐盟表示,蘋果公司非法阻止了應用開發者向用戶提供在蘋果應用商店之外更便宜的音樂訂閱服務信息。 歐盟這一決定源於瑞典音樂流媒體服務平台Spotify於2019年對蘋果公司提出的投訴,該投訴涉及蘋果對其應用商店徵收30%傭金等內容。 蘋果當日表示將對歐盟罰款提出上訴,稱歐盟監管機構未能提供任何可信的消費者利益受損的證據,且其忽視了蓬勃發展的競爭市場。 英國《金融時報》早前報道稱,蘋果因音樂流媒體問題面臨5億歐元(約5.4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但歐盟委員會當日宣布的罰款金額明顯要比報道的高出許多。(完) 【編輯:梅婉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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