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集體收賄案:三人維持原判 兩人改判無罪香港中通社8月21日電 台北消息:台灣法院審理立委集體收賄案,21日作出二審宣判,維持前立委蘇震清等三人的一審原判,另外兩名被告陳超明、徐永明改判無罪。
圖為蘇震清(左)和廖國棟。台灣“中央社”圖片 綜合台媒報道,前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等人被控在SOGO百貨經營權之爭中,收受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恒隆賄款,為SOGO經營權案施壓當局有關部門。 三名被告蘇震清、廖國棟、趙正宇分別從2008年至2024年、2002年至2024年,以及2016年至2024年擔任立委。三人在一審中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8年6個月、6個月。 全案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上述三名被告的一審原判。另外兩名被告現任立委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在一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8個月、7年4個月,法院二審認為,沒有證據證明二人有收賄犯意,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完) 【編輯:淩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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