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機構初審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提案 香港中通社1月18日電 台北消息:台立法機構18日初審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提案,未來年滿18歲的台灣民眾,依法有選舉、罷免、投票等權利。
資料圖。
【編輯:周文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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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通社1月18日電 台北消息:台立法機構18日初審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提案,未來年滿18歲的台灣民眾,依法有選舉、罷免、投票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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