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察廳被廢除 是否能打破“青瓦台魔咒”?香港中通社8月5日電(記者 李彥洲)韓國政府4日召開由總統李在明主持的國務會議,審議並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全面取消檢察機關直接偵查和補充偵查的權限。一些輿論分析,李在明的這一招,可能會破除“青瓦台魔咒”──即韓國總統難有善終的現象。
韓國檢察廳外景。圖源:韓國檢查廳官網 據悉,根據修正案及相關法律,韓國檢察機關將不再擁有自行發現案件、直接偵查、訊問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證據等權限,僅負責提起和維持公訴,但可要求警方開展補充偵查。韓國檢察廳將被撤銷,由新設立的公訴廳承接起訴職能。所有刑事案件原則上由警方、重大犯罪調查廳和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負責偵查。 這一變革,意味著擁有78年歷史的韓國檢察廳走入歷史,韓國司法體系中的起訴權與偵查權也從此分離。 對此,中國亞太研究會研究員、東北亞問題專家于瀟教授向香港中通社表示,在上次彈劾尹錫悅的過程中,韓國國內乃至國際社會都清晰感知到,韓國檢察機關權力極大。它不僅彈劾總統,還彈劾代總統,一系列彈劾操作使其淪為政治工具。這種情況在其他國家絕無僅有,韓國此舉引發國內民眾與國際社會的諸多質疑。 于瀟指出,究其根源,在於韓國檢察機關權力超常。它不僅擁有訴訟權,還具備獨立辦案、獨立調查的權限。能在議會授權下,獨立開展調查取證工作。還擁有提起訴訟的權力。它融合了警察與檢察機構的雙重權力,權力大得驚人。反觀其他國家,公訴機關或起訴機關往往沒有調查權。 他說,李在明上台後,提出國內政治改革,核心方向直指檢察機關權力過大問題。如今,李在明將檢察廳改為公訴廳,實質是剝奪了韓國檢察機關原有的獨立辦案權與獨立調查權,使其僅保留純粹的起訴職能。如此,便對其權力進行了有效限制,實質是進一步分割司法機關權力,剝離其多餘權力。 于瀟認為,這一舉措大幅削弱了原檢察機關權力,使其回歸正常權力範疇,堪稱司法領域重大改革。不過,這一變革也帶來新問題。韓國檢察機關喪失獨立辦案權,無法有效制衡行政權力,淪為純訴訟機構。辦案權便會回歸警察系統。而警察本就隸屬政府,是行政體系的一部分。 除了權力過大,另有分析認為,韓國檢察機關還捲入政治鬥爭,檢察廳被法律賦予的特殊地位和權力使之成為雙刃劍,一方面被視為打擊犯罪、維護正義的鐵拳,另一方面也屢屢被指責是政治勢力清算對手的工具。韓國的“青瓦台魔咒”和重大政治案件背後,無一沒有檢察廳的身影,檢察廳常常遭到“政治報復”、“濫用職權”、“違反中立”的指責。司法日益政治化嚴重損害了檢察廳的公正執法形象,對檢察制度進行改革的呼聲多年來未曾中斷。 比如,2009年對盧武鉉的調查,導致這位前總統最後跳崖自殺;朴槿惠因“干政門”醜聞被彈劾後,檢察機關對她進行持續調查和起訴(當時是尹錫悅主要負責),最終將她送入監獄;尹錫悅擔任總統後,檢察機關對在野黨黨首李在明的持續調查和起訴,一度威脅到他競選總統的資格。 雖然檢察官也會針對保守派人士比如朴槿惠進行調查,但整體來說,韓國自由派(左派)人士認為,檢察機關保守色彩濃,對自由派的威脅更大。 因此,對於此次修正案,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等政黨通過表示歡迎,認為這是完成“檢察改革”的重要一步。國民力量黨等保守陣營在野黨則認為,此舉是一次“倒退式改革”。(完) 【編輯:淩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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